残保金优化测算器
企业输入实际数字,一键获取残保金优化方案
📊 多方案对比
💰 节约金额一目了然
🛡️ 不增加人力成本合规减免
企业参数
以下 3 项为必填,请按上年实际情况填写
测算配置
已按当地政策口径预置,可按实际情况微调
新增人员中 1-2级(每人折算 2 人)的预估占比,影响新增人头数与用工成本测算
两档均含日常管理、岗位适配与系统使用费,按人·月计费
测算结果仅供参考,实际缴纳金额以当地残联及税务机关核定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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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情景对比测算
不安置 · 安置1% · 安置满1.5%
年支出对比
情景明细
📋 测算口径与政策依据
- 残保金应缴额 =(在职职工总数 × 1.5% − 折算安置人数)×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× 缴纳系数;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 2 倍的,按 2 倍封顶计入。安置比例 = 折算安置数 ÷ 安置后在职职工总数(新招人员计入职工总数),新增人头按"刚好达标"的最小整数测算。
- 缴纳系数分档(财税〔2019〕98号口径):安置比例未达 1% 的按应缴额 90% 征收;达到 1% 未达 1.5%(全免线,可在配置中调整)的按 50% 征收;达到全免线的免缴。
- 折算口径:1-2级残疾人(视力/肢体/智力/精神)及 1-3级军残每人按 2 人折算,3-4级(听障/言语/轻度肢体等)每人按 1 人折算;新增人员中重度占比按约 25% 假设测算,实际以招聘结果为准。
- 新招残疾人年用工成本 = 应发工资 + 企业社保。默认工资 ¥42,000/人·年;企业社保按月工资核定缴费基数(低于下限按下限、高于上限按上限)× 单位费率 26.32%(养老 16% + 医疗含生育 9.5% + 失业 0.5% + 工伤 0.32%)测算,浙江省基数上下限默认 4,986 ~ 25,299 元/月(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 60% ~ 300%),可在配置区调整。
- 我方服务费 = 所选档位单价(元/人·月)× 12 个月 × 新增人数。
- 在职职工 30 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保金(政策执行期至 2027 年底)。
免责声明:本工具为简化测算模型,未覆盖地方差异化政策(如分档细则、上浮下浮),结果仅供参考。